一、学校简介

广州美术学院附属中等美术学校(以下简称“广州美术学院附中”)地处广州,立足粤港澳大湾区,是华南地区唯一的一所省属公办中等美术专业学校。我校创办于1954年,是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全国六大美术学院附中之一,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广州美术学院附中与广州美术学院共享教育资源,艺术氛围浓郁。自建校以来,学校培养了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画家、美术教育家和美术设计家,被誉为艺术家的摇篮。

二、课程设置

1.招生专业:绘画。

2.学制四年。

3.专业课程:素描、色彩、速写、国画、书法、创作、设计基础、美术鉴赏、下乡写生、选修课等。文化课程: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历史、地理、体育等。

三、招生人数

2024年我校拟招收国家计划任务生150名,其中内地学生140名,港澳台与国际学生10名。

四、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内地学生: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美术、具备学习文化和美术专业的基本素质、身体健康、无色盲或色弱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初中往届毕业生。

2.经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我校可以招收港澳台和国际学生:

(1)港澳台学生:除符合内地学生的报名资格外,须持有效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住证,2024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在中国内地须有合法监护人证明(需公证);

(2)国际学生:

A.不具有中国国籍,除符合学校的其它报名资格外,自2024年起作为国际学生报考我校,还应持有效的外国护照4年(含)以上,且最近4年(截至报考前)之内有在外国实际居住2年以上的记录(一年中实际在外国居住满9个月可按一年计算,以入境和出境签章为准);

B.身体健康,必须达到办理来华学习签证或居留证件的体检标准;

C.初中毕业学历;

D.对华友好,勤奋好学,成绩优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的记录,无治安处罚,无犯罪记录;

E.有汉语水平考试(HSK)成绩5级(或以上)证书(马来西亚部分华文独立中学的考生可免除汉语水平考试HSK);

F.2024年9月1日前不满18周岁者在中国内地须有合法监护人证明(需公证)。

3.上海市户籍学生,须详细了解当地高中阶段升学户籍迁移政策和高考政策自行选择是否报考。

4.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普通中学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生(含休学生);

(2)未撤消留校察看处分、或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报名截止之日止);

(3)初中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五、报名办法

1.报名日期:2024年3月23日(周六)9:00至2024年4月1日(周一)24: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办法:考生须通过“艺术升”手机APP进行报名,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

(1)内地学生,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应届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盖章的三年成绩单(应届初中毕业生)、初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

(2)港澳台学生,上传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有效期内的《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居住证》、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需公证)或父母一方的《居民居住证》(18岁以下的学生)、学生证(应届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盖章的三年成绩单(中英文)或初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

(3)国际学生,上传有效的普通护照(申请人如已在中国大陆境内请同时提交当前有效签证页或居留许可页,及入境章页)、委托监护人证明材料(需公证)或父母一方的《居民居住证》(18岁以下的学生)、学生证(应届初中毕业生)、所在学校出具盖章的三年成绩单(中英文)或初中毕业证书(往届初中毕业生)、汉语水平考试(HSK5或以上)等级证书和成绩单。

3.待学校审核通过资料后,学生缴交报考费275元。

4.考生缴费成功完成报名,即视为确认参加本次考试,报考费概不退回。

5.留意学校官网与公众号后续通知,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

1.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2.考试科目和时间:

3.考试地点: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广州美术学院附中(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用画纸由我校提供,尺寸为八开。

5.专业考试时不允许自带椅凳、各种喷液等物品。

6.考生食宿自理,考试用的画具、画板、颜料自备。

7.考生应遵守考场纪律,违规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8.招生考试所有科目成绩仅限于当年有效。

七、录取

我校将根据专业、文化成绩和体检情况,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具体办法如下:

1.录取原则与计分方式

(1)对于内地学生,按照内地学生招生名额数量,以总分数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预录取,计分方式为:文化科总分+专业科总分=总分数(原始分);

(2)对于港澳台与国际学生,按照港澳台及国际学生招生名额,以总分数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预录取,计分方式为:文化科总分+专业科总分=总分数(原始分);

(3)当总分数相同时,以专业科总分成绩高的优先排序;当专业科总分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素描、数学单科成绩高的优先排序。

2.分数查询

考生可登录学校官网查询本人当年的考试成绩和预录取情况。

3.预录

预录学生按学校通知提交相关材料并预缴第一学年学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该流程者将作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我校在确认缴费成功并审核通过相关材料后,将对符合预录取条件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4.补录

当录取出现招生任务缺额时,学校将按录取原则从实际报到注册的排名末位开始进行由高到低依次补录并进行公示,经审核通过上述提交资料并确认缴费成功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5.我校不接受其它学校考生的调剂和录取学生的转学。

八、学费、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为每学年7800元(含港澳台学生)。

2.凡被我校录取的农业户口(含县镇非农)的学生,前三年执行免交学费政策,第四年按原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如政策有调整,以最新标准执行)。

3.国际学生参照广州美术学院外国留学生学费标准每学年38000元收取。

4.住宿费每学年1000元(如有调整,以最新标准执行)。

5.学生中途退学者,其学费退费按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6.学生的学习用具、床上用品、下乡写生及生活费用自理。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

九、毕业待遇

1.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我校将颁发由广东省教育厅验证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2.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广东省全国普通高考,报考美术专业院校或综合性大学美术专业。

十、户口迁移

1.凡被我校录取的外省户籍学生,按广东省高考政策要求,其户籍关系须迁移到我校。

2.按照公安机关相关文件要求,学生毕业后三个月内须将本人户口迁出我校。

十一、入学

录取学生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时间内到本校指定地点报到,提交相关资料进行审核(以通知为准),逾期则作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新生入学后,学校对其德、智、体情况进行全面复查,其中须要进行复试,不合格者将按规定进行处理。入学后三个月内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舞弊行为、或经我校招生委员会认定未达到我校入学要求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退回原籍;情节恶劣的,我校将移交有关部门查究。经上级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录取学生的资料与成绩,方完成学籍注册程序;未能通过审核,则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